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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县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2-10-27 阅读: |
小额信贷是金融扶持的重要创新,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为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现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简称:小额信贷)主要政策宣传如下: 1.贷款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突发困难户,符合条件的应贷尽贷。 2.贷款额度:每户可申请5万元(含)以内的贷款额度。由乡(镇)、村民委员会会同承贷金融机构根据授贷农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要与真实用途规模相匹配。 3.贷款期限:每户脱贫户及边缘户可申请3年(含)以内贷款期限。由乡(镇)、村民委员会、驻村工作队会同承贷金融机构根据贷款户发展生产需求和开展经营的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4.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5.贷款利率:执行同档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1年期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6.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7.贴息方式:贷款户先按照银行的利息自行支付利息,财政部门根据贷款户的结息金额按季度将贴息补助资金通过农户社保卡直补到户。 8.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 之间。 9.贷款及工作流程:按照脱贫户及边缘户申请→村民委员会初审推荐→乡级审查审核→公告公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财政贴息→农户还款。 具体由本人到辖区村委会领取贷款申请表,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初审推荐→辖区乡镇审核后到当地的银行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10.乡镇业务办理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威远镇:罕树梅,13577909453 永平镇:雷 剑,13578185216 正兴镇:李 倩,15687972516 民乐镇:李兴强,19987970002 凤山镇:金 玲,13769970950 景谷镇:邱 灵,13312773166 勐班乡:王宗晨,14787274471 碧安乡:陈施帆,18308797273 半坡乡:李正发,13330541749 益智乡:钱 海,18214083590
11.业务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人电话号码 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及电话:谢 明,13577987776 |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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