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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严管措施的通告
来源:景谷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1-08-22 阅读: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严管措施的通告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景各单位: 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学校、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娱乐场所、小区门口、电影院、车站、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戴口罩、测量体温、扫(亮、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戴口罩:进出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制度,对不配戴口罩或不正确配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二、测量体温:所有公共场所门口必须配备非接触式体温测量设备(额温枪或红外线测温仪)和水银式体温表,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发现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再用水银式体温表进行体温复核,发现体温仍高于37.3℃的人员,督促其配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引导其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就诊电话:0879—5116915、5116191。 三、扫(亮、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亮、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制度,实行“绿码”通行,如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可采用注册“云南健康码”中的“同行人健康码”,下载携带“离线码”查验进入。在验码过程中,若发现有“红码或黄码”人员,要立即让其配戴好口罩,并就地就近进行非接触式管控,第一时间上报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79—5229166)或县疾控中心应急值班室(电话:0879—5226139),等待县疾控中心人员进行处理,期间不能让其自行离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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