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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告:全县全员接种新冠疫苗,全面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21-07-22 阅读: |
当前, 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十分艰巨。 为持续巩固景谷疫情防控成果,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7月22日 景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具体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呈高发态势,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十分艰巨。为持续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全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构筑全民免疫屏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凡在景谷辖区内工作、生活,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户籍不限),均应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县辖区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行业或经营管理者承担辖区内人员、行业系统人员、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要动员、督促相关人员按期进行疫苗接种。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学生应按国家要求尽快到就近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二、规范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全县辖区内所有人员应积极参与乡(镇)组织的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医务人员、隔离点人员和接触进口货物、交通运输、快递物流、外卖、冷链等行业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对不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学校、旅游景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场所、影院、KTV、网吧、餐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要严格实行扫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做好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排队一米线、场所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加强入景人员排查管理。建立健全四级网格,全面加强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景人员的排查力度,严防潜入潜出。对排查出的入境人员严格闭环运行、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实施14天医学隔离观察5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入景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4次核酸检测;国内中风险地区入景人员或健康码黄码入景返景人员一律查验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核酸检测阴性予以放行,未持有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防控要求进行管控。 五、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加强对庆典庆祝、集体聚餐、商展、农村集市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的管控,若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聚集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属地疫情指挥部批准备案。 六、自觉关注个人的“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全县辖区内广大群众应随时关注个人健康码及行程卡情况,一旦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七、依规选择就诊医疗机构。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须立即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或发热门诊(诊室)设置管理不规范的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具有此类症状患者。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暂不销售药品。 八、合理安排出行。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请合理安排出行,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并在返景后主动向单位、村(社区)、组报告。 九、严厉打击组织和协助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严禁组织、协助、运送、引带他人偷越国(边)境,不得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十、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媒体权威发布,自觉抵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谣言,自觉做守法公民,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以上防控措施,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作出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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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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