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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进入景谷县人员管理工作的补充通告

来源:景谷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0-02-08 阅读:


根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景谷县人员管理的通告》(景疫指〔2020〕52号),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景谷县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进入景谷县人员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从2月8日0:00起,凡是进入景谷县辖区的人员(含景谷籍),必须如实填写《进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辖区备案申请表》,并完成健康检测后,按景疫指〔2020〕52号通告规定的程序入景。

二、进入景谷县辖区,必须提供下述至少1项相关证明材料(实物)。景谷籍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非景谷籍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景谷辖区,确需进入的,必须按要求出具相关证明:属外来人员常驻景谷的,必须出具个人名下在景资产证明(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返岗工作人员,必须出具用人单位证明;个体工商户,必须出具营业执照;家庭成员之间分属景谷籍和非景谷籍的人员,必须出示结婚证。

三、解除时间由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另行通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本文来源:景谷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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