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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22-04-18 阅读:


当前,境外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爆发,境外输入风险极大。国内涉疫重点地区输入风险不减,上海等地疫情仍处于高位运行,外溢风险持续增加,普洱市孟连县、文山州马关县、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先后发生本土疫情。为切实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来(返)景人员排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上海、吉林、文山州马关县、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及其他疫情发生地入(返)景人员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人员,应立即报告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本县辖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景,避免前往重点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近14天内有疫情报告的县(市),确需前往的人员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景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行程轨迹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前往,确需前往的,在返岗前需查验回景后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加强来(返)景人员管理

(一)所有从市外和市内边境四县来(返)景人员抵景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扫验码(卡)和健康管理工作。“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人员,14天内有省外地区、涉疫地区或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人员需提前向居住地(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备。

(二)“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黄卡、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或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景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

(三)“云南健康码”黄码、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  

(四)14天内有省内疫情报告县(市)旅居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当地采取指定居家健康监测场所等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必要时可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14天内有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健康监测(第1、3、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密闭空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14天内有省内市外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抵景后24小时内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全县客运站、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网吧、KTV、酒吧等公共场所必须申领并充分应用“场所码”,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持“红码”“黄码(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等异常码(卡)人员或有上海、吉林等14天内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要详细登记信息并立即向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报告。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

严控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促销、宗教活动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确需举办50人以上会议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召集、谁负责”的要求,由组织或承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属地指挥部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要求,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非必要不网购

要尽量避免网购、代购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物品。如确需购买,一是“做防护”,取快递之前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二是“少接触”,错峰取件,尽可能采取无接触式收取快递;三是“看地址”,网购前看好发货地址,避免购买中高风险地区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四是“不海淘”,如非必须,不从境外购买商品,减少病毒传播风险;五是“消包装”,使用75%的酒精对包装进行消毒,等待5分钟后再打开包装;六是“分类扔”,快递包装,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七是“清手部”,处理完包裹后,及时洗净双手,或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以上通告内容,即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态势进行动态调整。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县、乡两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联系方式

2.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3.自我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县、乡两级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联系方式

一、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

值班电话:0879—5229166  5222803  

传    真:0879—5318991

二、各乡(镇)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

威远镇值班电话:0879—3027333  传真:0879—5221797

永平镇值班电话:0879—5311018  传真:0879—5338333

正兴镇值班电话:0879—5391126  传真:0879—5391371

民乐镇值班电话:0879—5331128  传真:0879—5331128

凤山镇值班电话:0879—5301033  传真:0879—5301207

景谷镇值班电话:0879—5381126  传真:0879—5381916

半坡乡值班电话:0879—5351050  传真:0879—5351394

勐班乡值班电话:0879—5361012  传真:0879—5361245

碧安乡值班电话:0879—5371161  传真:0879—5371161

益智乡值班电话:0879—5321029  传真:0879—5321009

 

附件2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一、居家健康监测一般为7天,如疫情信息变化,将适当做出调整。

二、每日关注个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村(社区)和当地疫情指挥部报告。

三、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及时向村(社区)和当地疫情指挥部报告。

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

五、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尽量避免与家人接触,确需接触要间隔“1米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各自规范佩戴口罩。

六、日常加强开窗通风,保持居家环境清洁卫生。

七、第1、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解除居家健康监测。

 

附件3

自我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一、健康监测一般为7天,如疫情信息变化,将适当做出调整。

二、每日关注个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村(社区)和当地疫情指挥部报告。

三、每天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四、不得到网吧、电影院、健身房、KTV、旅游景点、公园、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密闭空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五、第1、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解除健康监测。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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