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谈就是敲警钟、亮红灯、压责任、明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进行自查自纠,相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要强化跟踪监督,确保问题见底清零。”近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9名有关负责人进行巡察整改工作提醒谈话。 
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期到期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组成联合整改检查组,对被巡察的10个县级部门单位党组和20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针对检查中被巡察单位存在的认领问题不全面、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日常监督不到位、巡察整改完成率低等问题,对9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就落实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直接“点人点事”,敲警钟、划红线、压责任。 “有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整改,有的单位甚至存在敷衍整改、前紧后松……”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针见血地指出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慢和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再压实、任务标准再明确、整改落实再推动。 “我将以此次提醒谈话为契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梳理问题清单,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巡察整改,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参加提醒谈话的单位负责人现场表态。 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995个,已完成整改934个,基本完成整改47个,未完成整改14个,整改完成率98.59%。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697条,完善和新建各项制度236个,挽回经济损失348.95万元。 巡察是送上门的“政治体检”,巡察整改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关键在于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果清单”,以高质量整改成效让组织放心、令群众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