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县纪委监委召开返还县供销合作社工会违规收取企业房租费现场会,将县供销合作社工会干部职工个人清退的违规资金192500元如数返还给企业。 会上,县纪委监委对案件承办情况作了说明;县供销合作社和景谷县鑫茂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随后举行了违纪资金返还仪式,县纪委监委将资金返还给景谷县鑫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此前,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县供销合作社工会对工会收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线索后随即展开核查。经查,县供销合作社工会确实存在违规收取和使用资金的情况。核查共整改清退经费208847元,其中县供销合作社用行政办公经费的16347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的192500元全部退还企业。 “感谢县纪委帮我们企业追回了这笔费用。通过这件事情,说明我们国家的反腐工作越来越严,反腐力度越来越大。我真切感受到了反腐败的目的是要让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工作,真心实意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更好地推动发展。”景谷鑫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兰有宏说。 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叶东春表示:“供销社党组将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不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清廉景谷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