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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脱贫攻坚地区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景谷发布 时间:2020-05-07 阅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文明委《关于在脱贫攻坚地区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帮助贫困地区农民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针对脱贫攻坚地区部分农民群众因自然生存环境恶劣和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等历史原因形成的影响身心健康的陋习,以培养农民群众健康文明生活习惯为抓手,组织实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公共卫生、健康卫生饮食、主动遵规守法“五大习惯养成行动”,推动农民群众文明素质、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二、行动内容(一)实施个人卫生习惯养成行动。推动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早晚刷牙,饭后漱口,晨起铺床叠被,睡前洗脸洗脚,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具等个人用品,干完农活,脱下劳动装,换上干净衣服,饭前便后勤洗手,勤洗头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每周至少洗一次澡和换洗一次衣服,每月换洗一次床单被套,被褥常在太阳下晾晒。(二)实施家庭卫生习惯养成行动。推动家庭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每天清扫室内外,勤开窗,常通风,擦净桌椅板凳,保持庭院、客厅、卧室、厨房干净整洁,家里使用垃圾桶,庭前院后无污水。积极参加“厕所革命”,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做好户厕日常保洁管护,家禽集中圈养或拴养,人畜居住分离,禽畜棚舍及时清扫,粪污及时清运,管好家犬谨防伤人,提倡家犬接种狂犬病疫苗。家中杂物分类整齐收纳入柜,家里农具整理归类固定放置,柴草整齐堆放,不随意焚烧秸秆、杂草等物。易地搬迁到新区的家庭按小区卫生管理要求做好日常卫生清洁。(三)实施公共卫生习惯养成行动。推动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实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统一回收农药废袋,垃圾统一投放垃圾箱或指定收集点,不乱贴乱画,不乱搭棚舍,不乱挖水沟,不乱排污水,不占道停车,不占道晒粮晒东西,自觉爱护村组公共环境和公共卫生。(四)实施健康卫生饮食习惯养成行动。培育科学健康卫生文明的饮食习惯,开展“厨房革命”,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康的饮食文化知识,保护环境、爱护野生动物,禁食野生动物,发现病死禽畜立即报告,不食用病死禽畜,食材清洗干净烹饪后食用,不食用生食,不饮生水,不食用腐霉和过期变质食品,接待来客和家庭用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剩菜剩饭妥善收储,避免苍蝇蚊虫接触污染,厨房、灶台要常擦拭清洁,装食物的器皿、锅碗瓢盆、筷子用后及时清洁。

(五)实施主动遵规守法习惯养成行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农民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农民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和爱家庭的情感,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农民群众法治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和诚信观念,推动农民群众养成主动遵规守法习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让尊老爱幼、夫妻相敬、妻贤子孝、遵守公德、谦虚礼让,有序排队、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成为农村群众公认的公序良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制止包办婚姻、订娃娃亲、早婚早育、不赡养老人等违法行为,摒弃天价彩礼、人情攀比等陋习,摒弃酗酒等不良嗜好,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吸毒、赌博、涉黑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落实措施

(一)加强知识普及,传递健康文明生活理念。要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综合文化活动室等阵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宣传板、电视、微信等媒介媒体,通过宣传宣讲、教育引导、文明示范等宣传健康文明生活理念。也可结合实际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在文化长廊、文化广场、村庄墙体等公共场所展示。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理念和内容融入文学、戏曲、曲艺、歌曲、民间艺术等作品中,以三字经、顺口溜、快板词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脱贫攻坚地区进行广泛宣传普及。

(二)加强普法宣传,开展遵规守法主题宣传教育。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生育托幼、生态保护、劳动劳务、禁毒防艾等与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疫情,突出普及义务教育、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大力开展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人(户)的培训,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站,开通贫困人口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深化“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法治宣传阵地,积极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中心户”等农村志愿法治宣传队伍,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组织培训教育,提高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技能。各乡(镇)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和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的作用,组建一批由基层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医疗卫生工作者、教师、卫生计生专干、计生宣传员、宣传委员、大学生村官、律师、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人才组成的宣讲教育培训队伍,通过集中培训授课、入户指导实践、志愿服务帮助、操家理务评比等多种方式,对农民群众开展政策、健康、卫生、科学、法律、技能、文明礼仪等方面培训,采用“家访谈话”“火塘夜校”等贴近群众的方法,走村串寨、进村入户,面对面、手把手的教群众垃圾分类、使用家电、居家整理、消防安全、文明交通、文明上网、使用新媒体等生活技能。(四)抓好清洁美化,开展“微生活环境”评比活动。各乡(镇)各村要从个人、家庭、村庄的日常清洁卫生习惯养成抓起,把环境卫生美化纳入村规民约,开展家庭和公共环境清洁美化评比活动,引导村民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以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每月组织一次家庭和个人卫生评比活动,推动达到院落干净、客厅干净、卧室干净、厨卫干净、个人卫生干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规范的“五净一规范”标准。每月组织开展1次村庄卫生大清扫活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动员村民参加清垃圾、清沟塘、清畜禽粪污,建立公厕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村庄绿化和易地搬迁小区保洁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用文明积分到爱心超市兑换实物的激励机制。(五)加强典型示范,开展文明生活方式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推选活动;开展好公婆、好儿媳、好丈夫、孝心子女等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先进典型,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要通过村民大会公开表扬、宣传栏公示。组织开展道德评议和乡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康文明卫生红黑榜公示制度,发挥基层党员干部、新乡贤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农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各群团组织、各级文明单位与挂钩扶贫点“结对共建”活动,共同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行动。(六)抓实青少年教育,开展“好习惯从小养成”活动。要持续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强化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加强农村青少年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加强脱贫攻坚地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弘扬中华优秀家风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培育新时代家风文化。农村中小学校要普遍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和践行活动,注重劳动意识培养,小学低年级要让学生学习日常生活自理,感知劳动乐趣知道人人都要劳动,小学中高年级要注重围绕卫生、劳动习惯养成,让学生做好个人清洁卫生,主动分担家务,适当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学会与他人合作劳动,体会到劳动光荣,初中要注重围绕增加劳动知识、技能,适当参加生产劳动,使学生初步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品质和职业意识,普通高中要注重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四、工作要求(一)提高站位,统筹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组扎实落实、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挂包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农民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行动纳入脱贫攻坚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统一安排部署,与移风易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爱国卫生运动联动协同推进。自治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行业扶贫、挂钩扶贫工作共同推动脱贫攻坚地区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行动。自治县文明委将把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的内容和依据。

(二)分众施策,分类指导。各乡(镇)要根据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采取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循序渐进、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培训工作。对易地搬迁部分群众现存的因自然生存环境恶劣和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等历史因素形成的影响身心健康的习惯,着力引导他们积极改变,融入新环境。少数民族地区,要尊重民族和宗教习俗,采取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贫困山区,指导方法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采用方式要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

(三)营造氛围,宣传引导。自治县融媒体中心要把在脱贫攻坚地区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行动作为重要的宣传任务,进行专门部署安排,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宣传、推广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升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本文来源:景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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