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动自行车、汽车充电收费行为,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11月18日,县发改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局、县供电局召开充电设施检查会议,对全县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抽样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后,检查组迅速深入成佛路停车场、威远镇政府停车场、县政府充电站、财富新城小区、嘉和小区等场所,对充电设施收费、运行以及消防、用电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专门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价费分离情况进行了解。 据悉,全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13个,电动汽车充电桩46个,充电桩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通过检查,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现安全隐患。财富新城两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价费分离正在试运营中,电费电价0.51元/度,服务费单价:0-300W(0.3元/小时),300-500W(0.4元/小时),500-800W(0.5元/小时),800W以上(0.7元/小时)。 下一步,景谷将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督促指导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费实行价费分离,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行、收费、安全等方面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充电费用规范化管理,降低群众生活负担,有效遏制充电设施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