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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来源:景谷发布 时间:2025-03-13 阅读: |
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2025年1月1日至6月15日为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林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其中,2025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有关要求,着力破解“火源管控力度不够、人民防线筑得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底线,结合景谷实际,特发布此令。 一、压实各级林长责任 各级林长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以及相邻行政区域的联防联控责任。要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巡林要求,加密巡山护林和现场督促频次,深入网格责任区检查指导防灭火工作,督促定点帮扶单位每月开展帮扶检查和宣传。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各乡(镇)要优化乡镇、村组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履职要求,划定防火网格区域,明确野外火源管理职责,聚焦重点防控区域和重要时段,增设防火检查和宣教卡点,加强林长制“一长两员”防火巡护。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和监管,落实“五个禁止、五个不批”,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重点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焚烧垃圾、林区施工生产用火等野外用火管控。充分发挥“林长+森林警长”协作机制作用,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纵火、失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强化极端情况下的火源管理,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和4级以上火险等级时,各乡(镇)必须加强对高火险区域的管控,增加巡查、巡护频度,必要时实施封山管理。 三、深入隐患排查整治 各乡(镇)要深入排查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一项一项建立清单,定人定时定责逐一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目标以及高火险区域;紧盯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场所;紧盯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林区旅游景点及其周边村庄、居民点和工矿企业、输配电线通道通过林区林缘区域、人为活动频繁的林缘地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协调解决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难点与堵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广泛开展防火宣传 各乡(镇)要从提升宣传质量、扩大受众范围、打造防灭火文化等方面入手,综合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手段,多层次、多方式的深入开展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安全避险常识、扑救常识等,全面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营造群防群治氛围。要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敲门行动”,加强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一老一小”的宣传力度,强化“以案说法”,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 五、夯实队伍保障能力 各乡(镇)要按高火险期“三靠前”原则,组建配强管好用活专业扑火队伍,队伍靠前集中驻防,积极开展巡查巡护、生产性用火监烧、防火宣传、早期火情处置等工作。县财政要足额配套并安排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专项经费和专业扑火队组队经费,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稳步推进。 六、全面加强值班值守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等现象。严格执行卫星热点2小时内100%核查反馈制度。严格落实“2468”火情报告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火情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护林员网格、村、乡镇、县四级联动应急响应机制,做到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要严肃火情报告纪律,严格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逐级上报”要求,避免越级报告、多头上报、信息倒流等情况发生,对迟报、瞒报火情并酿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要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变化,加强研判会商,全面做好应急预案、物资、装备和力量等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定期对防灭火装备、机具进行检修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反应,安全有效处置。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结合气象、地形、植被、火势等各方面因素,避开危险地形、危险时段,科学确定扑救时机,组织各类扑火力量,严格落实专业指挥,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等要求,实施小火大打、重兵扑救、科学处置,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决杜绝因盲目扑救、安全措施不到位带来的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小火酿大灾、小火亡人和大火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火情报告处置安全高效。 此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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