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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景谷县2025年度第一批不动产地籍调查单位备案合格的公告
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12-27 阅读: |
为健全不动产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加强对不动产地籍调查单位监督管理,方便群众委托不动产地籍调查事项,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文件要求,景谷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备案不动产地籍调查单位及建立不动产地籍调查单位名录库工作,现将《景谷县2025年度第一批不动产地籍调查单位备案清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内容 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绘,全面查清土地及其定着物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等权属状况和自然状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支撑服务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基本原则 涉及不动产权利设立的,应当开展地籍调查,已有调查成果符合要求的除外。 开展首次调查后,不动产界址、范围未发生变化的,已有调查成果应当沿用,不得重复调查和测绘。 不动产界址、范围发生变化,或已有调查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确权登记和相关管理需要补充开展地籍调查。 三、调查程序 不动产地籍调查是因不动产单元的设立、灭失、界址调整以及其他地籍信息变更等开展的地籍调查。包括准备工作、核实确认不动产的状况、权属调查、不动产测绘、编制地籍调查报告和不动产单元表、成果审查与入库(地籍审核确认)、成果整理与归档、数据库更新等。 四、工作要求 不动产地籍调查单位应严格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调查及测绘工作并提交工作成果。 不动产权利人自行选择地籍调查单位,委托双方应签订《地籍调查授权委托书》,明确服务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原因造成登记错误的,由地籍调查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退出机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备案资格,退出备案清单: 1.测绘资质证书失效或被吊销、注销的,测绘资质证书被降级且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的; 2.在不动产地籍调查业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4.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不动产测绘成果,造成严重影响的; 5.一年内勒令整改两次以上、两次未按时提交地籍调查成果、群众投诉两次的; 6.以地籍调查地点交通不便、人员力量不足等原因拒绝受理委托事项或受理委托事项后要求申请人额外追加费用的; 7.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抢揽业务或转包、分包业务的; 8.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取消备案资格的调查单位,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入库。 景谷县自然资源局将建立不动产地籍调查单位工作质效评价机制,定期将地籍调查成果质量评价、委托人满意度等进行公示。如发现入库地籍调查单位故意刁难办事群众、服务效率低下等现象,可及时向我局投诉反映。 投诉电话:0879-3037588,李葵:15925280017 附件:景谷县2025年度第一批不动产地籍调查单位备案清单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7日 |
本文来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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