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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命名为景谷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名单公示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24-01-12 阅读: |
根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第四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通知》(2023001)要求,经县创民办审核,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部务会研究,拟命名景谷公路分局等37家部门单位为第四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根据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示范机关(10个) 景谷公路分局、永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正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景谷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半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半坡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勐班乡财政所、勐班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碧安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益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示范村、组(23个) (一)威远镇(3个):暖里村民委员会、威远街村民委员会、河东村民委员会河湾村民小组; (二)永平镇(1个):团结村民委员会小坝子村民小组; (三)正兴镇(6个):景南村民委员会、通达村民委员会、勐乃村民委员会、黄草坝村民委员会、翁安村民委员会、新寨村民委员会; (四)民乐镇(1个):芒专村民委员会; (五)凤山镇(1个):文折村民委员会; (六)景谷镇(1个):云盘村民委员会; (七)半坡乡(5个):半坡村民委员会半坡三村民小组、曼伞村民委员会团山村民小组、芒傣村民委员会下芒傣村民小组、班赛村民委员会、班赛村民委员会班右村民小组; (八)碧安乡(3个):边江村民委员会、大寨村民委员会小秧田村民小组、河头村民委员会曼信河村民小组; (九)益智乡(2个):共和村民委员会、和平村民委员会帮务村民小组。 三、示范社区(3个) 威远镇滨河社区、威远镇响水社区、益智乡勐迈社区。 四、示范企业(1个) 景谷岭泉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凡对上列推荐单位有意见者,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响水路67号;联系电话:5228765。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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