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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人人有责——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23-05-12 阅读: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遏制土地“非农化”“非粮化”,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迫在眉睫,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希望全县人民群众要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一、主动了解相关政策

(一)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耕地保护“六严禁”: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耕地用途“五不得”:1.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2.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规模;3.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5.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四)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1.严禁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严禁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3.严禁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4.严禁新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二、主动举报占用耕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空前重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强耕地保护。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都是耕地保护的“守护者”,要做到早发现、早反映、早制止、早查处,尽可能把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耕地作为粮食生产的基础和保障,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保护耕地,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增强耕地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现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要勇于制止,并及时向属地村(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举报反映,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耕地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举报电话:0879—5113001(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2日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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