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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实行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时间:2023-04-21 阅读: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实行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我县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持续,森林火险等级为四级(高度危险),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管住火源,有效遏制我县森林火灾高发态势,经县森防指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实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野外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野炊、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草木灰、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二、有奖举报条件 (一)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 (二)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提供具体时间、地点、图片等基本情况; (三)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核查权限 由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负责核查。 四、奖励办法 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每次给予举报者50元奖励。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五、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县林草局向县财政局申请给予解决。 六、举报电话 森林火警报警:12119 威远镇:5221143 永平镇:5311056 正兴镇:5391147 凤山镇:3028139 景谷镇:5381111 益智乡:5321019 民乐镇:5331111 半坡乡:5351037 勐班乡:5361008 碧安乡:5371030 凡属于举报经核实属实的违规用火行为,由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顶格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有效。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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