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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水节”“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公告

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3-04-10 阅读: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泼水节”“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泼水节及“五一节”将至,为保障全县各族人民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节庆消费特点,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公告如下: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春夏季节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广大公民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饮生水,选择食用经高温并煮熟煮透的食物,不食或慎食凉菜。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个人卫生。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食物要烧熟煮透,严禁销售腐败、变质食物。

(二)慎食野菜野果,预防植物性食物中毒。野生植物加工后味道香、鲜,深受广大群众青睐,但野生植物种类繁多,属性复杂,有的毒性还较强,食用或加工不当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如误食马桑中毒、误食有毒野菜中毒等。因此,提醒广大群众在野外游玩时不要随意采食不熟悉、不常见的野菜、野果。

(三)预防马铃薯、豆角等蔬菜中毒。春夏季节雨水逐渐增多,马铃薯容易发芽或变色,产生大量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中毒。生豆角中含有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毒素,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一定要烧熟煮透方可食用。

(四)预防水产品和熟食制品中毒。春夏季节各种鲜活水产品因气候炎热容易缺氧死亡,特别是鱼类、贝类、黄鳝、龟鳖、螃蟹等水产品死亡后极易变质,切勿食用。在选购熟食卤菜、凉菜时要注意防虫、防蝇、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存放条件和存放容器是否符合要求,一旦发现食品的品质有问题时,请勿购买食用。

(五)预防食用草乌、附子中毒。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药酒及其他食品)。做到不参与、不邀约、不聚众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六)预防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婚丧宴请等集体用餐单位,要严格执行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加工、贮存关,应采购和加工新鲜食材,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食品储存管理,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食物留样备检保存48小时以上,严禁加工制作食用野菜、野果、野生菌(含其制品)、四季豆类、发芽或青皮土豆等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

(七)严防问题散装白酒中毒。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切勿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谨防误食醇基燃料中毒,餐饮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不能将醇基燃料与食品(特别是酒类)一起存放,醇基燃料使用前和使用后要及时收存,不得放在餐桌或有食物的地方,以防误食中毒。

(八)科学理性消费,安全文明过节。消费者在外就餐,要选择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餐饮服务单位,做到适量点餐,杜绝食品浪费,倡导“光盘行动”。食用食物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拨打120,或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

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县相关监管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消费权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本文来源:中国景谷网 作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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