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1月27日上午,景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即交证”首证颁发仪式举行,标志着我县正式开启“交地即交证”服务新模式。县政府副县长候选人李相柯出席仪式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地即交证”是将土地登记环节地籍调查和土地供应环节勘测定界合并,开展土地勘测定界时同步开展地籍调查,将不动产地籍调查结果提前审核入库,权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齐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地证同交”。 李相柯要求,各部门要持续加强协作,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将“交地即交证”模式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聚焦市场主体倍增,便民利企持续发力,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不断谱写景谷县优化营商环境新篇章。 “服务态度好,办证速度快,让我感受到景谷县营商环境变得越来越好!”成为景谷县首位“交地即交证”改革的受益者,李先生对有效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最大限度节约时间成本,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交地即交证’的服务模式是具有创造性、突破性的,实现土地交付和不动产登记‘双同步、零时差’的‘一站式’服务,变‘串联办理’为‘并联推进’,有效减少办事群众的跑动次数和时间经济成本,为项目早开工争取到‘黄金时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宗亚说。 据悉,“交地即交证”是景谷县登记财产领域落实创优营商环境的提升举措之一,由原来的“分开办”整合为现在的“同时办”,加速了审批过程,降低了时间成本,减少了跑腿次数,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呼声必应,诉求必跟”的全过程服务理念,通过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靠前服务、优化流程、提前预审等方式,在减时间、减环节上下功夫,打通各环节,实现了土地交付和不动产权证书交付的高效衔接。 |